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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

宁建法〔2017〕10号
来源: 宁德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16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经市政府审核确认,现予以公布。请相关科室(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公布的清单之外实施行政审批,不得对已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真正做到“一切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审批”。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督问责,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对不按权责清单履职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请相关科室(单位)根据简政放权推进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权责清单发生变化的,请及时报送政策法规科汇总,按程序报请市审改办研究审核确定后再作调整公布。

  附件: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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