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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华侨来闽定居证》
查验原件
具有华侨身份的
《国外中国公民回闽落户申请表》
在申请办理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领取
国外的出生证及翻译件
收取原件及1份复印件
父(母)亲居民户口簿或出国前
户籍注销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父母双方结婚证明
《不予受理(核准)通知书》
查验原件设区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需注明“不具备华侨身份”)
亲子司法鉴定书、《声明》
不具有华侨身份,且无法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或者父母结婚证明,或者提交的出生证明登记的父母信息与申报父母信息不一致的
末次入境持有的出入境证件
不具有华侨身份的,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父母《户口注销证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申请随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的,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提交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注销证明》,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监护关系证明
申请随其他监护人落户的,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