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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 57365.com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九条意见》政策解读

索引号:宁政〔2018〕16号   文号:ND00100-0205-2018-00070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23日 08:59:00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近日,www. 57365.com印发了《www. 57365.com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九条意见(以下简称<九条意见>)》(宁政〔201816号),现就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344号)以及省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住建厅、水利厅、交通厅、商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转型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5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建筑业转型发展,提高其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更好地发挥建筑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意见。 

  二、起草依据 

  1、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344号); 

  2、省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住建厅、水利厅、交通厅、商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转型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55号)。 

  三、主要内容 

  《九条意见》主要从扶持发展龙头骨干企业、落实总部经济政策、推进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支持企业同等优先承接市内工程、鼓励房地产企业选择本地施工企业、鼓励企业提升资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进程、推进建筑科技创新应用、规范工程款支付和竣工验收等九个方面提出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 

  1、扶持发展龙头骨干企业,落实总部经济政策。对于连续三年产值增幅超过30%或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本市建筑业企业,作为重点龙头骨干企业,优先推荐评优评先。落实闽政〔201344号、www. 57365.com关于印发宁德市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201811)文件精神,发展壮大总部经济,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安排适量用地,作为建筑业企业总部办公基地、科研培训基地以及建筑工业化基地等项目的建设用地。对特级、一级施工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在注册所在地工业园区建设生产总部的,可参照工业企业供地的优惠政策给予安排。 

  2、推进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企业朝施工、设计、生产等一体化方向发展,努力实现从单一经营向多元经营过渡。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并支持大型骨干企业从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发展。 

  3、支持企业同等优先承接市内工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检测、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在国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以外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市企业承接。在国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内,按照规定可以不招标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市企业作为项目承包人,优先选用本市产品;按照规定可以邀请招标的,应当优先邀请本市企业参与投标。对通过竞争方式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项目,建设单位自身、其控股股东或者子公司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相应事项可以不招标。 

  鼓励外出经营的企业以及在我市承接工程外来建筑企业在本市缴纳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收,由受益财政按企业回本市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构成地方留成部分的40%予以奖励。 

   4、我市房地产项目(不含政府投资项目)在满足资质许可的条件下,优先选择本地施工企业施工的,由受益财政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补贴,金额为该项目施工企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构成地方留成部分的20% 

  5、强化激励机制,鼓励企业资质提升对我市建筑业企业晋升特级总承包资质等级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建筑业企业晋升一级总承包资质等级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晋升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由受益财政给予奖励10万元。  

  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专业教育培训,准予施工企业将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中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符合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www. 57365.com办公室印发的《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和《宁德市加快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八条措施》相关条件的人才,按文件精神给予相应待遇;制定和落实破格申报中高级职称的扶持政策。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者,可按符合学历条件申报评审工程师。任现职期内获得一项及以上省优质工程奖“闽江杯”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可破格申报工程师。 

  7、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进程。大力发展建设工程的预制和装配技术,率先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政府投资项目中开展建筑工业化示范试点。严格执行省有关部门制订的预制外墙不计入建筑面积、保障性住房增加成本计入项目建设成本、容积率奖励等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建立绿色建筑(含工业化建筑)“以奖代补”经济激励机制,推动建筑工业化实施。 

  8、推进建筑科技创新应用。鼓励建筑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开展施工技术、工艺的研究应用,提高建筑业的科技创新水平,加强建筑工业化技术开发应用,引导建筑企业参与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示范工程的建设。鼓励技术创新有功人员,且企业可从工程结算收入中提取12%,作为成本纳入企业技术进步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施工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对引进符合扶持政策的大型专用先进设备的,享受进口贴息资金等优惠政策。支持建筑企业申请信息化管理专项补助资金,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 

  9、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和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及时支付工程款和办理工程的竣工验收。已竣工验收或者虽未经竣工验收但建设单位擅自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不得以存在质量争议为由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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