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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的通知

宁国土资〔2018〕357号
来源: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04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国土分局:

为了确保完成2018年度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任务,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蕉城区、福安市、周宁县、霞浦县、寿宁县、古田县共计325个行政村已通过验收。蕉城区、古田县、柘荣县开展情况较好,屏南县、周宁县、寿宁县进展缓慢(具体情况见附表)。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加快推进。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要会同住建等部门按照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工作。要及时掌握作业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调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协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或村民体表参与权属调查,配合做好土地房屋权属争议调处等工作,确保调查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成果质量。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闽国土资综〔2016217号)要求,认真组织专家对技术设计书进行审查,确保技术路线正确,技术设计合理。要加强对测绘成果和调查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调查成果申请验收前,应及时会同住建(房管)部门组织第三方进行县级自查,并出具自查报告,确保成果质量合格。

三、其他要求

县(市、区)在加快推进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的同时,要及时组织农垦土地确权遗留问题的清理,逐宗制定处理方案,加快推进农垦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对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地块,应积极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土地权属争议问题,确保于2018年底前完成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

                     201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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