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宁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财政拨款 |
20人 |
19人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宁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任务是:对全市供销社系统进行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监督以及教育培训。参与农村市场和商品流通网络建设,促进城乡经济交流与发展;按规定负责烟花爆竹等特殊商品的统一归口经营管理;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完成省社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二)做好2017年重点项目建设。
(三)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有效推进。新建、改造各种经营网点、配送中心、专业市场。
(四)采取多种形式恢复重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为农服务功能。
(五)完成2017年新建乡镇综合维修服务站,村级维修服务点以及示范县级维修服务中心、维修服务站、维修服务点,有力带动农村维修服务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宁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77.57万元,本年支出323.05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52万元。
(一)2017年收入377.5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99.11万元,增长35.5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76.7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86万元。
(二)2017年支出323.0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4.59万元,增长16.0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07.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4.34万元,公用支出33.52万元。
2.项目支出15.1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2.1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3.72万元,增长15.7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级科目)34.3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68万元,增长15.7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高龄补贴等增加。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级科目)25.4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5.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三)死亡抚恤(项级科目)15.7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77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死亡人员抚恤金。
(四)行政单位医疗(项级科目)12.2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11万元,增长9.9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资及增加人员。
(五)其他农业支出(项级科目)1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农资科技下乡经费。
(六)行政运行(项级科目)179.5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2.95万元,增长7.7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资、文明奖及财政支付绩效管理奖。
(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级科目)23.2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9.55万元,下降45.71%。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八)住房公积金(项级科目)14.6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35万元,增长10.12%。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调资及增加人员。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7.0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74.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1万元,同比下降61.6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0.00%,主要是:未因共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00%和-58.44%,主要是:公车改革,车辆被收回。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累计接待0批次、接待总人数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00.00%,主要是:无接待。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6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4.63%,主要是:绩效奖金、差旅费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绩效处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