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人大常委会:
年初,经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年度执行过程中,为了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在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现结合1-9月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提出调整2017年区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调整事项
年初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61659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63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000万元,当年区级收入总计222289万元;扣减体制上解支出预计23787万元,当年可用财力为198502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502万元(其中:安排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630万元),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从今年1-9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后三个月收支预测,拟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
根据前9个月收入执行情况,及上级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补助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因素分析,当年本级财力预计可增加72582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调增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00万元。具体是:税收收入调增1000万元(其中国税调增7500万元、地税调增3700万元、新能源共享收入调减10200万元);非税收入调增700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调增59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调增2150万元、罚没收入调增230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调增1750万元、其他收入调增210万元)
2、调增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706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15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增加422万元,工资转移支付补助增加3128万元。
3、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40700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建设、产业园及城市建设、教育、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具体项目已经过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4、新增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76万元。年初预算已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000万元,经上级决算2016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35176万元,本次计划动用余额20176万元。
㈡、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方面
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需要。预计后三个月需要调增支出72582万元:一是本级财力安排支出调增22007万元(包含乡镇体制调整增加支出2451.32万元);二是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支出调增40700万元;三是按上级清理存量资金要求2013年、2014年专项资金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现因项目在建和续建原因,需动用稳定调节资金7182万元,四是调增体制上解支出2693万元,其中:法院、检察院上收上划基数2420万元,因收入调整增加体制上解273万元。具体项目如下(详见:2017年一般预算收支调整表及补充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安排23132万元,调增4892万元,调整后支出28024万元。调增支出主要是:动用稳定调节基金用于2014年专项资金在建项目支出23万元,本级支出调增4869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安排4930万元,调增3699万元,调整后支出8630万元。调增支出主要是:动用稳定调节基金用于2014年专项资金在建项目支出65万元,本级支出调增3634万元。
3、教育支出年初预算安排47066万元,调增5400万元,调整后支出52466万元。调增支出主要是:动用稳定调节基金用于2014年专项资金在建项目支出73万元,由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支出调增4000万元、本级支出调增1327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安排2007万元,调增904万元,调整后支出2911万元。调增支出主要是:动用稳定调节基金用于2014年专项资金在建项目支出794万元,本级支出调增11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7444万元,调增762万元,调整后支出18205万元。调增支出主要是:动用稳定调节基金用于2014年专项资金在建项目支出15万元,本级支出调增747万元。
6、医疗卫生支出年初预算安排29559万元,调增139万元,调整后支出29697万元。调增支出主要是:动用稳定调节基金用于2013年、2014年专项资金在建、续建项目支出69万元,本级支出调增70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448万元,调增3408万元,调整后支出4856万元。调增支出主要是:动用稳定调节基金用于2014年专项资金在建项目支出1045万元,本级支出调增2363万元。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年初预算安排5442万元,调增19883万元,调整后支出25325万元。调增支出主要是:动用稳定调节基金用于2014年专项资金在建项目支出31万元,由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支出调增13700万元、本级支出调增6152万元。
9、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3598万元,调增5350万元,调整后支出18948万元。调增支出主要是:动用稳定调节基金用于2013年、2014年专项资金在建、续建项目支出3084万元,本级支出调增2266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112万元,调增4724万元,调整后支出5836万元。调增支出主要是:动用稳定调节基金用于2014年专项资金在建项目支出164万元,由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支出调增3000万元,本级支出调增1560万元。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9475万元,调减592万元,调整后支出18883万元。调整支出变动主要是:调增动用稳定调节基金用于2013年、2014年专项资金在建、续建项目支出844万元,本级支出调减1436万元。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安排809万元,调增215万元,调整后支出1024万元。调增支出主要是:动用稳定调节基金用于2014年专项资金在建项目支出215万元。
13、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年初预算安排253万元,调增202万元,调整后支出455万元。调增支出主要是:动用稳定调节基金用于2013年、2014年专项资金在建、续建项目支出102万元,本级支出调增100万元。
14、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687万元,调增342万元,调整后支出2029万元。调增支出主要是: 本级支出调增342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安排2269万元,调增20458万元,调整后支出22727万元。调增支出主要是:动用稳定调节基金用于2014年专项资金在建项目支出458万元,由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支出调增20000万元。
16、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安排2700万元,调减1900万元,调整后支出800万元。调减支出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支出调减1900万元。
17、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安排3511万元,调增203万元,调整后支出3714万元。调增支出主要是:本级支出调增203万元。
18、预备费年初预算安排1500万元,按上级要求调整300万元作为救灾预备金,调整后支出1200万元。
19、其他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9248万元,调增2100万元,调整后支出21348万元。调增支出主要是:动用稳定调节基金用于2014年专项资金在建项目支出200万元,本级支出调增1900万元。
㈢、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调整平衡情况
通过上述调整后,2017年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000万元,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65365万元、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63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407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176万元,当年区级收入总计为294871万元。扣减体制上解支出26480万元,当年区本级实际可用财力为268391万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8391万元,收支对抵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事项
年初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2017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5200万元,加动用上年本级基金结余35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为48739万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8739万元;当年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现结合1-9月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并对后几个月收支情况分析测算,拟对政府性基金做如下调整:(详见:2017年中期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补充说明、蕉城区2017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调整表)。
收入方面:年初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5200万元,拟调增收入38777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调增),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为83977万元;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年初预算预计3539万元,因上级决算减少1087万元,决算后政府性基金结余2452万元。
支出方面:年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8739万元,拟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37690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86429万元。
平衡情况: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为83977万元,加决算后政府性基金结余24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为86429万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86429万元,收支对抵当年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事项
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区级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二项基金收入年初预算25609.5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4829.1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780.39万元。
现根据1-9月上述二项基金收支执行情况,暂不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事项
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3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31万元,当年收支平衡。现根据1-9月份我区国有资本经营情况,暂不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今后三个月,财税部门及各预算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措施、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同时要严格支出管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约法三章”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除救灾、应急等突发公共事件必不可少的开支外,一般不再研究解决部门、单位经费及项目经费追加问题,部门单位专项工作所需经费,原则上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在区人大会议审议通过的支出预算总额内调剂解决,确保实现2017年本级预算收支平衡。
附:1、2017年中期一般预算支出调整补充说明
2、2017年中期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补充说明
3、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表
4、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表(按科目)
5、2017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调整表
6、2017年需调整追加返还2014年项目支出明细表
附件:2017年中期一般预算支出调整补充说明.doc [38.5 KB]
附件:2017年中期预算调整明细表(人大).xls [319.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