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福建裕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筑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拓展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宁鼎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工程建设地点:霞浦县柏洋乡林洋村;
1.2.工程建设规模:
1.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
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
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中(房屋建筑工程)的小型单项工程合同额;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1.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76762元
1.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2.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2.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2.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2.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0 (具体数量)
2.7.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被列入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
2.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8年7 月18日前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招标人:
地址:
电话:15392342666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后岗高科技开发区GJ-14号201室
联系人:
移动电话: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易交易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柏洋乡人民政府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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