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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芹洋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幼儿园厕所等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13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芹洋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幼儿园厕所等改造工程已由寿宁县芹洋中心小学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寿宁县芹洋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寿宁县芹洋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寿宁县芹洋中心小学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913539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13539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0个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713日至2018717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天的17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④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⑥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 

  7. 确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芹洋中心小学 

  地址:寿宁县芹洋中心小学内 

  电话:13015709138 

  联系人:兰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盈丰佳园5502 

  电话:18350303520 

  联系人:周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管股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联系电话:0593-558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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