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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 57365.com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公开科      发布时间: 2012年08月20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www. 57365.com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重点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今年6月份以来,我市境内接连发生2起重大交通事故、1起较大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暴露出我市在安全生产领域还存在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扭转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按照7月25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的部署及7月27日市政府第18次市长办公会的意见,现就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痛定思痛,深刻反思,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反映出我市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管缺位、存在漏洞和失误,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隐患整治不及时不到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度广度不够,一些企业主和个体户、职工和群众的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政府、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深刻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痛定思痛,从事故中吸取教训,认真反思工作中的不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多发易发的势头。

二、立即行动,铁腕治违,迅速开展“交通安全整治月”活动

从现在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安全整治月”活动,由市交警支队和市交通运输局联合牵头提出方案,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大整改。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以乡镇为主体,集中一个星期时间,对全市范围内非法改装、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的农村非客运车辆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登记造册、解体报废、验收签字等五项工作,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7月31日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7月27日开始实行“一日一报”制度,各县(市、区)政府每天下午5点前向市安办报送情况,并由市安办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

(二)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县(市、区)对事故频发的路段、路口,要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要加强防护设施建设,同时完善农村道路标志标线,及时做好道路养护,提高道路等级、通行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

(三)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交通、交警、派出所和乡(镇)、村(居)要密切配合,以国省道、城郊结合部和农村道路为重点监控路线,以农用车、校车、客车、危化品运输车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巡查检查,从严查处违法上路、超载超速、酒后驾驶、非法载客、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

(四)加快发展农村客运。各县(市、区)政府要立即组织交通、交警、安监、农机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全面排查农村短途客运线路的通行条件问题,采取市场化运作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在8月25日前研究出台运输企业最低经营保障的政策,加强运力调配,增加农村客运班次;对不具备通行客运班车条件的路段,也要提出适宜车辆临时载客的意见,加强村道安全设施整治,加快实施通建制村公路的“安保”工程,疏堵结合、妥善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这项工作要确保在12月底完成。同时,要认真落实省、市“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意见,解决好撤点并校后偏远农村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问题。

三、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全面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

全市各级政府、各单位、各部门立即开展“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提高全市各领域的本质安全水平。

(一)消防安全方面。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建筑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抓好“防火墙”工程建设。

(二)非煤矿山方面。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进资源整合及矿山整顿关闭,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全面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同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维护矿山秩序。

(三)建筑施工方面。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重点加强对现场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卸料平台等临边洞口的防护,以及施工塔吊、电梯等机械设备和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

(四)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公安、安监部门要加强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旅游景区方面。重点加强水陆交通运输工具、游乐场设备和景区危险地带的监管。特别是现在正值暑假,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乡镇、村(居)和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严防学生游泳溺水事故发生。

(六)防台防汛方面。重点加强地灾隐患点、山塘水库、江海堤防、渔排船只、“五边”和低洼地、危旧房等重点部位的巡查防范,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监测预警,备齐物资人员,确保安全度汛。同时,加强海上运输、渡口渡船的监管,严防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宣传单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安全科普教育,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两边居住的群众以及学生、外来工等特殊群体的宣传力度,打破宣传“死角”,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新闻媒体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宣教工作,采取宣传好的典型、推广先进经验与曝光反面典型、剖析事故原因相结合的方式,既弘扬正气又有效警示,使干群从安全生产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避免悲剧重演。

五、加强领导,严明纪律,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狠抓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必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政府分管领导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 “一岗双责”,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全面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遇事及时有效组织处置,防止事态恶化。

(二)切实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联合执法、联手联动,形成“打非治违”合力。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职责,建立常态化、地毯式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机制,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严格检查、严肃查处、严厉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兑现举报奖励制度,有举必查、查实必惩。

(三)严格追究责任。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按规定追究责任不放过,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疏于管理、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将直接处理乡镇长,追究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的责任,直至追究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责任。对因玩忽职守,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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