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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 57365.com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公开科      发布时间: 2013年05月20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www. 57365.com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2013年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德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径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

宁德市2013年推进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

 

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六新大宁德”的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制定本要点。

一、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一)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于2013年底前全面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等相关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内选择1至2件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实施情况后评价,依法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局(委、办)务会议学习法律法规制度,县级以上政府年内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研讨班。对拟任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按照上级规定开展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公务员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重点加强经济社会运行、生态保护、水土保持、食品安全、校车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根据“两年一清理”的规定,2013年各级各部门要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特别要针对征地拆迁、行政强制规定开展专项清理,公布清理结果。加快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量和效率。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年内应选择若干正在起草、制定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廉洁性评估,评估结果报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三)加强依法行政示范建设。扎实推动依法行政示范县、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稳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按照省政府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积极配合省政府做好《福建核电厂规划限制区管理办法》的调研、论证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

二、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四)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培训工作,认真组织2013年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核证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五)推进行政执法创新。各级行政机关应当继续做好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程序的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推广运用行政指导。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覆盖范围,重点推动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县级以上政府应当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数字平台建设,实现执法资源共享,实时发现和查处违法执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

(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精简和下放审批事项,创新审批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完善立体监控系统,有效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运行,各县(市、区)应当于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监察局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三、完善监督制约体系,促进权力良性运行

(七)强化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各级各部门应当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涉及依法行政各类议案、提案及建议的办理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

(八)加大行政监督、问责力度。各级政府应组织开展简政放权、改进服务、提高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督查,定期对所辖行政部门的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综合性检查并通报。监察、审计等部门要着力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和省、市重点项目的监督力度,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防范行政决策、项目安排、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廉政风险,严肃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市审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

(九)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大力推动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标投标、生产安全、征地拆迁等八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持各类媒体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社会公众和舆论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回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通报情况,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开辟“治庸治懒治散”投诉平台,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效能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

四、强化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落实全省、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办理征地拆迁、资源确权等争议性较大的案件。认真学习厦门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经验,推进全市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开展试点工作。对本级政府或本部门年度首件或群体性案件、重大复杂等行政诉讼案件,市、县(区)政府行政首长或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主动出庭应诉。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编办、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十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完善党政主导、政府负责、第三方参与的调解工作机制,按照信访“路线图”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切实解决群众诉求难的问题。各级政府应当定期剖析当地群众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上访的典型案件,每季度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备案。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网络舆情研判导控服务平台,推进网上应对与网下处置、舆论引导与矛盾化解同步联动。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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