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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 57365.com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进一步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

来源: 市政府办公开科      发布时间: 2015年08月17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重要论述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进一步推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闽政〔2015〕30号)要求,大力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以促进转型升级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守法、创新驱动、以质取胜,继续大力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不断夯实质量基础,努力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基础进一步深化,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力争打造一批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基本建成食品质量安全和重点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产品标准、工程建设标准、服务标准体系,主导产业和核心企业的技术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为加快建设“六新大宁德”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1.产品质量目标。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节能环保性能大幅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制造业主要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质量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具体目标如下:

  ⑴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本市生产的农产品(含水产品)获得“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数量2015、2020年分别达233个、290个以上,主要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2015、2020年均稳定在96%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按职能牵头落实)。

  ⑵工业产品(不含食品和药品,下同)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以先进技术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改造提升,加快产品和技术更新换代,培育一批优势企业、知名品牌和名牌产品,品牌价值和效益明显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2015、2020年分别稳定在90%、91%以上,主要工业产品的质量损失率逐步下降,质量竞争力逐步提高,重大装备部分关键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等重点工业产品和重要消费类产品的技术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市质监局牵头落实)。

  ⑶食品和药品质量安全状况稳定良好。大中型食品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规模以上食品企业大力推行GB/T22000或HACCP认证。重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食品和药品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居民饮食和用药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落实)。

  ⑷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力大幅提升。主导或参与制定一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主要产品技术质量指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培育一批质量素质高、品牌影响力大、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一批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市经信委、质监局按职能牵头落实)。

  2.工程质量目标。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水平保持全国总体平均水平之上;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率控制在国家、省市规定范围内,一批工程项目获鲁班奖等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和省市级优质工程质量奖,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具体目标如下:

  ⑴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建筑、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电力、市政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竣工工程质量安全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坚决遏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2015、2020年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均达到98 %以上。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2015、2020年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率均达到100%,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按职能牵头落实)。

  ⑵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市政等重要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住宅性能改善明显,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按职能牵头落实)。

  3.服务业质量目标。到2020年,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全面推行国家和地方服务业质量标准,推进规模以上服务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建成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显著提高,服务业质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具体目标如下:

  ⑴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在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技术、商务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服务外包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建成一批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重点提升外包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银行业、现代物流业、移动通信业顾客满意度2015年均达到80以上,2020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商务局、环保局、质监局、宁德检验检疫局、中国银监会宁德监管分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按职能落实)。

  ⑵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民政、社区服务、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建立一批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基本形成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模式,服务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行业自律能力和质量诚信意识明显增强,零售(超市)、旅游(导游、旅行社)顾客满意度2015年分别达到76、75以上,2020年力争达到80、78以上,养老服务业(机构养老)老人满意度2015年达到75,2020年力争达到80。(市发改委、商务局、民政局、旅游局按职能牵头落实,市质监局、宁德检验检疫局等部门按职能配合落实)。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发挥企业在质量强市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健全企业质量安全内控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积极开展质量兴企活动,推广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加强计量基础工作和关键环节质量控制,履行质量检验检测义务,落实售后服务责任,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市场竞争力。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组织生产、经营和服务,鼓励企业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努力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各有关部门按职能落实)。

  (二)创新质量发展机制。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企业与社会等重大质量关系,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以争创 “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全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创建区域性品牌。健全完善市质量奖励制度,鼓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质量标杆”等质量管理先进的企业予以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县级政府质量奖,激励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积极引导我市企业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品牌价值测算工作,推动品牌从定性认定到定量测算,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市质监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能落实)。

  (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机制,完善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对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工程建设的动态监管力度,完善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和实施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机制,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降低质量事故发生率。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知情人举报,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措施,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强制认证、资格审查等市场准入制度,严控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产品的市场准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各有关部门按职能落实)。

  (四)持续加大自主品牌培育力度。推进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驰(著)名商标、老字号、知名商号等为核心的品牌战略,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推动传统产业以联盟标准为纽带,培育区域品牌,带动形成一批现代产业集群。引导企业注重品牌质量,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加强品牌保护和宣传,形成品牌效应,扩大品牌影响力,提高我市产品的知名度和经济效益。到2020年,全市驰名商标达60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5个,地理标志商标达70件,福建名牌产品达120个,福建省著名商标达360件。(市工商局、质监局、经信委按职能牵头落实)。

  (五)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认真开展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示范活动,加快构建具有宁德特色的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促进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的融合,提高科研成果的标准转化率,着力推动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制定并实施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科技创新成果的标准。进一步拓宽服务业标准化领域,在旅游、物流、会展和社区管理等领域选择相关项目进行重点突破,建立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科学适用的服务质量地方标准。研究分析国内外标准资料和行业信息,积极推动行业协会、科学院校、国内外检测认证机构联合企业参与国际、国内标准的制修订。到2020年,累计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0以上、制修订地方标准20以上创建国家级和市级标准化示范区累计30以上(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科技局、环保局、商务局、旅游局、宁德检验检疫局等部门按职能落实)。

  (六)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加强工业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质量诚信、标准化、计量检测体系。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台账登记、原料进厂、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主要内容的产品质量指标统计体系。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3C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继续抓好“餐桌污染”治理工作,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宁德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能牵头落实)。

  (七)大力提升工程质量。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的监管。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实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推行样板指引、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提高住宅工程整体质量水平。严格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增强学校、医院、住宅、大型公共建筑等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抓好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及大型公共建筑等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等国家优质工程奖和省、市优质工程奖(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按职能牵头落实)。

  (八)重点提升服务业质量。健全交通、金融、商贸、邮政、通信等重点服务业领域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符合行业实际的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和服务控制规范。把旅游和现代物流业培育成为带动国民经济发展新的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信息服务、商务会展、服务外包、商贸流通、家庭服务等服务业。以服务标准化为基础、服务品牌为纽带、服务业质量管理体系为保障,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质量提升,实现管理规范化、服务精品化、运营国际化。完善服务企业与顾客的沟通机制,拓宽顾客投诉渠道,提高质量投诉处理效率。鼓励建立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定期发布顾客满意度报告。加强闽台服务业交流合作,主动承接和重点引进港澳台现代物流、金融、旅游、商务、国际营销、研发设计、文化创意、测试认证等现代服务业,带动提升宁德服务业质量水平(市发改委牵头,经信委、商务局、民政局、旅游局、中国银监会宁德监管分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能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要对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本意见的要求,围绕质量强市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结合实际制定修订本地区、本部门质量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目标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实现我市质量发展各项指标。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将质量保障和质量发展的项目建设纳入重点支持范畴。积极引导企业加大对产品质量改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名优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

  (三)强化考核评价。按照《宁德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市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组织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经同级政府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对下一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实行问责的重要参考。

  (四)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质量强市战略成效,普及质量知识, 加强舆论监督,曝光质量违法行为。加强质量教育培训,在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校开展质量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 大力宣传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及时总结推广落实质量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建设,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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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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