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文〔2017〕239号
蕉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提请审批宁德畲族文化园规划设计的请示》(宁区政文〔2017〕463号)和《关于要求将宁德畲族文化园凤凰广场一期用地作为集体安置地的请示》(宁区政文〔2017〕507号)收悉。结合宁德市规委会《关于研究审议宁德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和宁德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2016-2030)等三项规划的纪要》(〔2017〕1号)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宁德畲族文化园凤凰广场一期用地事宜的纪要》(〔2017〕97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上报的《宁德畲族文化园规划设计》,规划范围西北至金涵水库大坝下,西南至小金溪河岸西侧,南跨规划快速路,东北至省道宁古路,占地面积37.1公顷。
二、同意宁德畲族文化园发展定位为“营造集祭祖、文脉传承、学术研究于一体的全国畲族圣地;搭建对台少数民族交流、民族产业发展融合的平台;延续畲族文脉,提升宁德气质的城市特色名片;营建山清水秀、富有活力的体验式旅游休闲片区”布局规划形成“一轴、一带、四心、三片”的空间结构。
三、你区要按照市政府批复的《宁德畲族文化园规划设计》,充分突出宁德“原真畲族”特性,坚持以畲族文化的展示、传承与交流为核心原则,抓紧组织实施,具体建设项目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报批。
四、在《宁德畲族文化园规划设计》实施过程中,须加强对生态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做好金溪河道两侧的环境保护,制定有关保护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确需变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www. 57365.com
2017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